个人有价单证质押贷款
定义:申请人以其本人或第三人合法享有所有权的各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凭证式国债、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单据等权利凭证作质押,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一种贷款业务。特点: 1、个人质押贷款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并以百元的整数倍计算,无最高贷款额度限制; 2、以人民币及美元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凭证式国债作质押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质押物累计面额的95%; 3、以其他外币定期储蓄存款存单或保险单据作质押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存单累计面额或保险单据出质时现金价值的90%; 4、对以外币个人定期储蓄存款作质押申请人民币个人质押存款的,其累计面额应根据贷款发放日各行公布的外汇买入价折合人民币计算; 5、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且不得超过质押品的到期日; 6、还款方式:到期一次性偿还或者按月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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