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用于解决借款客户投资经营过程中所需资金周转的贷款。
特点:
1、金额:人民币3万元-人民币300万元;
2、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含5年);
3、贷款用途证明文件,如购销合同等,经营企业的财务报表(或经营收入证明)、税单及其他还款能力证明等;
4、一般情况下要求提供银行认可的财产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必须签订书面担保合同;
5、不低于投资项目总投资额的30%的自有资金或付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