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定义:法律意见咨询是指,从事法律服务的人员(主要为律师)就有关法律事务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的活动。
分类: 广义法律意见咨询主要指整个律师行业。 狭义法律意见咨询(律师传统业务中的咨询业务),指签订委托合同之外的咨询业务,即律师就有关法律事务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的活动。 咨询还可分为:现场口头咨询、当事人提供案件材料后律师提供咨询意见;正式的收费咨询、非正式的不收费仅供参考的咨询等等。 服务范围: 1、为委托方就业务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为委托方草拟、审查、修改合同、协议、章程及其他法律文书; 3、为委托方草拟、审查、修改内部规章制度,帮助委托方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 4、为委托方涉及的工商、税务、劳资、环保等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5、为委托方催收应收账款,协助制定不良资产处置方案; 6、应委托方邀请,参与磋商、谈判,草拟、审查、修改相关合作文件; 7、应委托方要求向有关方面发送律师催告函、协商建议函等; 8、为委托方的经营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对其决策中法律方面的可行性、风险性等问题出具律师意见书; 9、为委托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10、为委托方商标权 、专利权 、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并协助委托方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 11、作为委托方代理人参与诉讼和仲裁,签署、送达或接受法律文书; 12、受委托调查、了解、评估项目合作者的资信情况以及合作可行性,市场与投资法律环境调查、评估,社会法律环境调查、评估; 13、参与企业的合并、分立、破产、投资、租赁、资产转让、招投标及进行公司改建等涉及企业权益的重要经济活动,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14、为委托方提供行业发展所需的法律、法规信息,国家政策信息; 15、协助委托方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 16、应委托方要求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